万达诉球员毁约索赔2000万 法院传票除一张被签收外均被退回

2018-12-27来源:北京晨报网 作者:颜斐

  因出资培养少年足球运动员赴西班牙培训5年,球员职业化后擅自加盟国外俱乐部。今年5月,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将18岁的足球小将王振澳及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培训费及违约金2002.7万余元。据悉,因无法与王振澳及其父取得联系,法院已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此案。

  万达俱乐部诉称,2012年8月4日,俱乐部与王振澳父子签订了《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派遣球员赴西班牙培训协议书》,约定派遣王振澳作为俱乐部注册业余球员,前往马德里竞技足球俱乐部接受足球培训。《培训协议书》同时约定,王振澳年满18岁成为职业球员时,其球员注册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万达所有,如需转会须经俱乐部同意。三年培训期限届满后,俱乐部于2015年8月、2016年8月分别续签了培训期为一年的《培训协议书》。

  2017年6月,包括王振澳在内的俱乐部首批球员职业化,俱乐部决定与王振澳签订职业合同,但多次联系王振澳父子回京签约均未得到答复。同年9月,俱乐部与二人失去联系。在失联两个月后,俱乐部收到了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发来的邮件,称王振澳将于2018年1月5日与其签订合同,要求万达俱乐部出具相关文件以便为王振澳完成在境外足协的注册手续。万达俱乐部明确表示,该行为系严重违约行为。此后,对方未予回复。

  去年12月7日,万达俱乐部向王振澳父子发送了《律师函》,但均因被拒收而退回。2018年1月,在未取得万达俱乐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王振澳加盟丹麦瓦埃勒足球俱乐部。

  万达俱乐部表示,其为王振澳的培训项目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王振澳父子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支付俱乐部因履行协议而支出的所有费用300余万元,并索赔违约金1700万元。

  朝阳法院受理该案后,始终未能直接与王振澳父子取得联系,法院向其武汉家中多次邮寄的传票除一张被签收外均被退回。因签收的传票未注明签收人身份,无法确认是否为王振澳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为保证庭审程序顺利进行,依据万达俱乐部申请,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据此,该案于11月12日上午开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该案将于明年1月17日上午9点再次开庭。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编辑: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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