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018-11-24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作者:董碧娟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8.06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9元/立方米。2018年4-6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27.3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0.97元/立方米。三部门明确,通知印发前已办理退库手续的,准予按通知规定调整。

    (经济日报 记者:董碧娟 见习编辑:于浩)

【编辑:田沐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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