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遭到不实举报,怎么办?

2018-09-17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海运仓内参

  在当前强力反腐形势下,大量违纪违法官员纷纷落马。但是,在净化政治空气的同时,也要保护那些遵纪守法的干部,更不能拿“反腐”的名义来诬告他人。不实举报不仅会损害一些好干部的名誉与利益,也会给反腐和廉政建设的良好势头蒙上阴影。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今天(9月17日)中央纪委网站援引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通报了发生在青岛的7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当好干部蒙冤后,纪委的官网有必要为他们正名,用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的话说,“为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汇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正能量,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从案例上看,这些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比如,通报中提到,要澄清对青岛日报社党委委员、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李信阳的不实举报。据了解,今年8月20日,李信阳在网上被举报利用职权大肆敛财、与下属乱搞男女关系。但是,经过调查发现,“网上举报内容纯属虚构,有关照片纯属伪造,反映的问题系发帖人因个人误听误判,产生报复心理,在网上进行的恶意诽谤。发帖人虽然在得知真相后主动删帖,但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从处理方式上看,纪委不仅要为利益受损者恢复名誉,还要惩处不实举报者。目前,发帖人青岛海事局前湾海事处张某某已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其他案例有些来自举报人的恶意行为,有些也出于举报人的不知情和误会。比如,青岛市纪委要求澄清对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锦园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于新江对4万元文化专项扶持资金去向不明负有主要责任的不实举报。

  据了解,于新江在担任锦园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社区群众文化活动,2016年度锦园社区艺术团获评“崂山区群众文艺一级表演团队”荣誉称号,崂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拨付该社区专项扶持经费4万元。但是,这4万元扶持经费经社区党支部集体研究,全部用于了社区群众演出等文化活动的服装、摄像、舞台等相关费用支出,不存在去向不明问题。经过调查,纪委认为举报问题不实。鉴于举报人系因对专项资金使用政策误解而错告,核查组对其进行了政策宣讲。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不只是青岛市纪委,全国多地已经发生了多起对不实举报的惩处案例。今年8月15日,湖南长沙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为7名党政干部澄清不实举报。值得注意的是,这7名干部既有市直单位负责人,又有区县乡镇党政干部,举报范围涉及国有资产、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方面。

  不可否认,一些干部在工作中难免会得罪一些人,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从而遭到恶意举报乃至诬告。对这类现象,相关部门应该明确对能作为、敢作为的好干部的保护意识,并对那些不实举报者作出必要的惩处。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央视网等

  编撰/子知 编辑/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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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出品

【编辑:温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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