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有偿搜救”要把好事办好

2018-08-23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毛建国

  日前,四川甘孜州亚丁景区宣布将实行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因为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是希望减少这类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了多次调研。

  “有偿搜救”之所以得到一定支持,没有被贴上“无情无义”的标签,是因为公众对“小情小义”和“大情大义”的关系有了深入的理解。近年来,驴友登山涉水遭遇险情的报道时有所闻,也正是因为看到一些驴友的“任性”,这才有人希望通过“有偿搜救”来阻止驴友的“任性”。《安徽省旅游条例》刚出台时,安徽省旅游局就表示,出台相关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震慑,而且也不是要被救者支付全部救援费用。

  不过,人们仍然难免要问:“有偿搜救”真能从根本上阻止驴友“任性”、减少风险发生吗?答案恐怕没有这么简单。最起码在国外一些景区,实行有偿搜救以后,驴友任性出行陷入危险之事仍时有发生。还要正视一个可能,有些遇险者因为出自对搜索费用的担心,从而放弃求救。在这方面,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已经提供了一起反面典型。

  2014年10月,四川省亚丁景区成为国内第一个探索有偿救援的大型景区。据报道,2016年10月6日,山东籍男子石某跟着团队从四川木里违规穿越至亚丁,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然而,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相关条款后,他们并未选择有偿搜救,而是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随后景区派出所等组成搜救队伍前往事发地搜救。找到穿越团队时,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

  这起悲剧的发生,最起码可证明一点,那就是别指望“有偿搜救”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正如有人叹息的,如果这名驴友的同伴不是担心费用,而是直接选择“有偿搜救”,悲剧就有可能被避免。由此出发,不能不反思“有偿搜救”的费用问题。根据目前公布的方案,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这个价格会不会导致有些遇险者放弃求救,从而出现更大的悲剧?

  在阻止任性驴友的问题上,“有偿搜救”更多是一种事后手段。很多危险只有发生了才知道,对于绝大多数驴友来说,他们选择之际,一般都会认为没有危险或者危险不大。相对于通过费用把驴友逼到“正道”上来,还可以采用其他办法,比如做好防护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不给驴友“任性”的机会;同时加大监督力度,一旦发现驴友进入未开放区域,及时给予罚款。在网上经常看到一些驴友炫耀 “野游”行为,当事景区也把自己当成一个“吃瓜群众”。为什么不追究这些驴友的责任?哪怕事后也要追罚。

  “有偿搜救”的出台甚至大规模出台,看似不可避免了,但还是希望“有偿搜救”别忘了为何出发。还应当强调,“有偿搜救”本身不是目的,“有偿搜救”的落脚点不应该是有偿。需要审慎研究搜救费用,在出台“有偿搜救”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和放弃其他手段。(毛建国)

【编辑:郭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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