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海淘药揭秘:来路不明、药效难辨、暗藏隐患

2018-08-21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小红、陈弘毅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题:网红海淘药揭秘:来路不明、药效难辨、暗藏隐患

    新华社记者董小红、陈弘毅

    日本感冒药、德国咳嗽药水、泰国减肥药……近来,一些网红海淘药日渐在朋友圈走俏,成为不少患者的购药首选。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网红海淘药非但没有所谓的“神效”,药品安全还难以保障,有的甚至会延误、加重病情。

    网红海淘药“立竿见影”?跟假药一样危险!

    因工作长期面对电脑,福建市民小阳(化名)经常感觉眼睛干涩,恰好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在卖一款日本某品牌的眼药水,听信了商家“立竿见影”的效果宣传,小阳立即买了一瓶。

    “使用一两天后眼睛干涩症状就缓解了,但过了一个星期,眼睛突然比使用眼药水之前还难受,甚至出现了视觉模糊的症状。”小阳吓坏了,赶紧到医院看病,结果被医生诊断为角膜溃疡。

    不仅白花了冤枉钱,还导致病情加重,像小阳这样盲目迷信网红海淘药的人不在少数。记者在网上看到,日本眼药水、泰国腹泻药等网红海淘药很走俏。

    “相同的眼睛症状可能对应着数种疾病,比如最常见的‘眼睛红’,可能是结膜炎、角膜炎等,一种眼药水不可能包治所有疾病。不少网红海淘眼药水还含有激素,病人滥用可能延误病情。”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修惠说。

    记者了解到,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放进口药品注册证书。”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寇翼说,我国对进口药品有严格的监管措施,是不允许个人以自用为名带回国内后,转卖销售的。

    “私自售卖网红海淘药,应该按照非法销售假药来处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药学部(药剂科)临床药师于磊说。

    网红海淘药“高大上”?来路不明、药效难辨!

    记者了解到,网红海淘药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美好,实际存在不少问题。

    ——来路不明,有的甚至套个国外的“马甲”。记者在一个出售进口药的微商的朋友圈看到,有治疗静脉曲张、甲亢、乙肝的各种进口药物,其中不少药物的说明都标注了“目前全球最好”“处方药”等字样。

    记者咨询这些药品的来历时,该微商说“和医院有合作,药都是从医院出来的”,并告诉记者“这都是正规的处方药,反响不错,要按照说明书服用”。不过记者发现,说明书上全是外文,大多数消费者根本看不懂。

    “大部分人对这些网红海淘药的药品成分并不清楚,因此在使用时容易造成药物使用过量,超禁忌使用,造成健康隐患,严重的甚至对身体造成‘二次伤害’。”于磊说。

    一位朋友圈代购人员透露说,一部分所谓网红海淘药本身就是国外机构在未获生产许可情况下非法生产的,一些是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还有的海淘药在运输、保管、仓储过程中可能发生质量变化等,都可能造成危害。

    ——效果难辨,使用不当反受其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医师林友宁说,他曾接诊过一位患者,在网上买了海外某品牌药茶,服用几个月后出现肝功能异常。经诊断后发现,该患者体质虚寒,长期服用的网红海淘药也性寒,导致肝功能损伤。

    “没弄清自己的身体情况,没有咨询医嘱乱服用,很容易把身体弄垮。”林友宁说,有些海淘的网红药只是一种辅助性治疗的药物,而不是对症药,不但不能治疗病症,反而还会耽误治疗。

    ——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维权难。记者了解到,这些网红海淘药大多通过QQ群、网店、微信等方式,在熟人之间或依靠口碑销售,日常监管难度非常大。

    “我花几千元买了一款泰国减肥神药,不仅没有效果,还把胃弄坏了,想去找代购商家赔钱,结果微店都关了,微信也拉黑了我,根本找不到人。”成都市民刘女士说。

    网红海淘药泛滥?监管还有盲区!

    目前,比较走俏的网红海淘药主要集中在儿童类用药、减肥类药、日常喷雾药水等药物类型,日益在网络上泛滥,亟待多方合力加强监管。

    “治病一定要确保药物对症。作为患者,不要听信夸张的宣传,盲目迷信所谓的网红海淘药。”于磊说,其实很多网红海淘药在国内都有对应或者替代的药物,没必要非要用这些外国药。比如,网红海淘鼻炎喷雾,在国内就有布地奈德鼻喷雾剂(雷诺考特)可以使用,效果也不错。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按量使用。”林友宁说。

    “消费者要牢固建立进口药品必须到正规药店购买的安全消费意识,通过网络购买,应保留好付款凭证、QQ聊天、微信聊天等证据资料,以便向责任人进行追索,若服用海淘药造成身体损害,应及时向药监、公安等部门举报,让行为人的非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寇翼说。

    专家还建议,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行政监管部门应公开多渠道的咨询和举报平台联系方式,同时对消费者举报的违法售卖行为积极进行查处,给予严厉打击;若售卖行为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事法律的,公安部门应从严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净化进口药品市场。

【编辑:张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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