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从严治团问题典型案例,新疆不含糊!

2018-07-25来源:腾讯微信

主播君的话

团干部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怎么办?基层团组织工作存在违规违纪怎么办?新疆共青团的做法是坚决严肃处理,并给予公开曝光!从去年年底开始,新疆共青团开展从严治团指导督导,严肃开展追责问责,曝光了一批反面典型。尤其是团十八大以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中关于从严治团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严管团干部特别是专职团干部“关键少数”。

新疆共青团从严治团典型案例

(2018年2月27日,共9起)

 

1.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团工委负责人作风不实问题

基本事实: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路街道星光社区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存在明显造假痕迹,会议记录、留存照片、参会人员不符。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冯倩对组织不老实,在指导督导组再三询问并要求其如实进行说明的情况下,仍矢口否认并想尽办法进行狡辩,“四风、四气”问题突出。


处理结果:经昌吉团市委商建国路街道党工委,给予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冯倩免职处理。


2.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团委负责人弄虚作假问题

基本事实: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团委在指导督导组抵达前,突击补材料、补档案,乡团委书记阿依江赛日克安排其他干部伪造阿不拉村团支部“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对照检查材料,有的团员并不信教、未参加过宗教活动,但却被戴上了做过礼拜、封过斋的帽子,团员本人不知情,性质非常恶劣。


处理结果:自治区团委责成塔城团地委、塔城团市委与有关党组织沟通情况,撤销阿依江赛日克的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团委书记职务;责成塔城团地委书记班子集体约谈塔城团市委主要负责人。


3.哈巴河团县委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基本事实:针对团的底数不清问题,2017年11月16日自治区团委专门部署开展团内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工作,11月30日全区共青团视频会议再次强调部署。哈巴河团县委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没有安排部署,直至12月4日指导督导组进驻询问情况,发现自治区团委的文件还停留在团县委机关。


处理结果:自治区团委决定对哈巴河团县委主要负责人、团县委副书记侯鹏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责成阿勒泰团地委书记班子对哈巴河团县委副书记侯鹏集体约谈。


4.乌鲁木齐市第九十八中学团员发展及档案混乱问题

基本事实:乌鲁木齐市第九十八中学团委不清楚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极不严肃,存在“突击入团”现象,大量入团申请书时间、入团志愿书填写时间、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审批时间、团员证签发时间前后不一致,学生团员档案整体被人为大面积修改。


处理结果:自治区团委决定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团区委、第九十八中学团委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责成乌鲁木齐团市委书记班子对米东团区委、第九十八中学团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5.博乐团市委不严不实、工作棚架问题

基本事实:2017年11月16日自治区团委部署开展团内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工作,直至12月15日指导督导组询问,博乐市达勒特镇哈日莫墩村团支部书记仍未收到通知;达勒特镇团委书记王迅履职不认真,不清楚对团干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未学习宣讲稿,不清楚“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主题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


处理结果:自治区团委决定对博乐团市委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对博乐市达勒特镇团委书记王迅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责成博州团委书记班子对博乐团市委主要负责人约谈。


6.伊宁市第七中学违规违纪发展团员问题

基本事实:伊宁市第七中学团委书记作为学校团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不认真,对学生成长发展极不负责,对团员发展纪律置若罔闻,在明知未满13周岁不得发展入团的情况下依然违纪违规操作。该校2017年“一二九”期间发展2017级(初一)学生团员28名,经抽查档案发现10人未满13周岁,属明令禁止的“低龄入团”情况。


处理结果:自治区团委决定对伊宁团市委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责成伊犁团州委书记班子对伊宁团市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伊犁团州委、伊宁团市委对伊宁市第七中学团委书记王红宇给予团内警告处分。


7.阿图什市个别基层团干部作风不实问题和硝鲁克中学违规违纪发展团员问题

基本事实:在指导督导组严肃强调工作纪律和督导要求的情况下,阿图什市麦玉中学团委书记帕提古丽阿不来提在党团基础知识测试过程中对组织不老实,将事先准备的夹带材料压在试卷下抄袭,知纪违纪、顶风违纪。硝鲁克中学2017年“五四”前后发展学生团员95人,经抽查发现5名学生入团时未满13周岁,属明令禁止的“低龄入团”情况;其中1名学生2005年12月25日出生,入团时还未满12周岁。


处理结果:自治区团委决定对阿图什团市委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责成克州团委书记班子对阿图什团市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克州团委、阿图什团市委对硝鲁克中学团委书记克力木阿吉·买买提给予团内警告处分;对阿图什市麦玉中学团委书记帕提古丽阿不来提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


8.和田市第五中学违规违纪发展团员问题

基本事实:和田市第五中学42名学生团支部书记中,11人入团时未满13周岁,属明令禁止的“低龄入团”情况;有的学生2003年7月出生,但在2015年“五四”就被发展入团,尚不满12周岁。


处理结果:自治区团委决定对和田团市委、和田市教育局团委在全区共青团系统点名通报批评,责成和田团地委书记班子对和田团市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和田团地委、和田团市委对和田市第五中学团委书记赫新慧给予团内警告处分。


9.新疆大学个别学生团员无组织无纪律问题

基本情况:新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17—1班团支部学生团员刘森吉团员意识、组织意识极为淡漠,对多久交纳一次团费的回答是“不久”,对每次交纳团费的金额回答是“刚好”,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感受的回答是“很好”,目无组织、无视纪律。


处理结果:按照团章和有关程序规定,新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分团委给予刘森吉开除团籍处分。


新疆共青团从严治团第2批典型案例

(2018年7月9日,共5起)

 

1.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团员核查工作不实问题

基本事实:该校团委对自治区统一部署的团员身份核查和团员发展编号核实工作落实不力,团干部对“智慧团建”重要性缺乏认识,工作作风不实,对本校2016年度、2017年度发展团员底数不清,漏报错报19名学生团员,导致无法获得全国统一的团员发展编号。


处理结果:团克拉玛依市委决定给予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团委全市通报批评,给予该校团委书记陈冰云团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党总支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处理情况同时抄送教育行政部门。


2.北京师范大学克拉玛依附属学校团员核查工作不实问题

基本事实:该校团委对自治区统一部署的团员身份核查和团员发展编号核实工作落实不力,团干部对“智慧团建”重要性缺乏认识,工作作风不实,对本校2016年度、2017年度发展团员底数不清,漏报错报50名学生团员,导致无法获得全国统一的团员发展编号。


处理结果:团克拉玛依市委决定给予北京师范大学克拉玛依附属学校团委全市通报批评,给予该校团委书记徐骁团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党总支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处理情况同时抄送教育行政部门。

鉴于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团委对以上两所中学团组织负有直接领导管理责任,团克拉玛依市委决定对市教育局团委通报批评,责成市教育局团委加强领导、限时整改。


3.阿勒泰地区哈巴河中学违反计划发展团员问题

基本事实:根据自治区团委确定的中学分年级精准调控发展团员的计划,阿勒泰团地委印发了《关于做好阿勒泰地区2018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哈巴河中学团委在明知工作要求的情况下,仍无视团员发展调控计划,无视团员发展工作纪律,将原本不应列入发展计划的55名初三学生发展入团,给全县发展团员调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处理结果:团阿勒泰地委决定给予哈巴河中学团委全地区通报批评,给予该校团委书记赵亭亭团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理情况同时抄送教育行政部门。


4.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初级中学违反计划发展团员问题

基本事实:根据自治区团委确定的中学分年级精准调控发展团员的计划,阿勒泰团地委印发了《关于做好阿勒泰地区2018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哈巴河初级中学团委在明知工作要求的情况下,仍无视团员发展调控计划,无视团员发展工作纪律,将原本不应列入发展计划的57名初三学生发展入团,给全县发展团员调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处理结果:团阿勒泰地委决定给予哈巴河初级中学团委全地区通报批评,给予该校团委书记张瑞丽团内严重警告处分。


5.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高级中学整理团员档案不严肃问题

基本事实:根据全区团员身份核查和规范档案工作安排,自治区团委专门印发统一制式的《共青团员信息登记表》及详细《填表说明》,团阿勒泰地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富蕴县高级中学团委在组织填报过程中态度不认真、工作不扎实,出现信息不完整、代签代报等问题。


处理结果:团阿勒泰地委决定给予富蕴县高级中学团委全地区通报批评,建议团富蕴县委对该校团委书记孙柯进行诫勉谈话。


新疆共青团从严治团第3批典型案例

(2018年7月23日,共5起)


1.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团委书记履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基本事实:根据统一安排,2018年6月25日,自治区团委工作人员随机电话调研抽查共青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后,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团委书记依登苏荣(该镇副镇长,副科级)表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不予回答任何问题;在工作人员再三解释说明后,该同志勉强配合,但对有关问题答非所问;当问及今年是否发展团员时,该同志表示乡镇不需要发展团员;当工作人员追问时,该同志再次不予配合。在7月11日召开的自治区五级团干部视频会议上,自治区团委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


处理结果:经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研究决定,给予依登苏荣团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党委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处理决定抄送温泉县委组织部。7月16日,温泉县委组织部正式将该同志相关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实处理。


2.霍城县水定镇团委书记履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基本事实:根据统一安排,2018年6月29日,自治区团委工作人员随机电话调研抽查共青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在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后,伊犁州霍城县水定镇团委书记吴寅(该镇党委委员,副科级)表示如果想了解工作情况需发公函;在工作人员再三解释说明后,该同志仍态度冷淡、不予配合。在7月11日召开的自治区五级团干部视频会议上,自治区团委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


处理结果:经团伊犁州委研究决定,给予霍城县水定镇团委书记吴寅团内警告处分,处理决定抄送霍城县委组织部。


3.新和团县委负责人履职不力问题

基本事实:团新和县委副书记阿迪娅·艾代吐拉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团的工作和业务不认真,不清楚“3214”基础团务(“三会两制一课”和发展团员、收缴团费、档案管理、推优入党)的内容,特别是作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对所驻村团建工作不闻不问,工作责任心缺失、履职不力。


处理结果:经团阿克苏地委研究决定,给予团新和县委副书记阿迪娅·艾代吐拉团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2018年团内评先评优资格,建议新和县委取消该同志年内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相应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建议县委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


4.柯坪团县委(县少工委)有关负责人履职不力问题

基本事实:柯坪团县委干部、县少工委专职副主任亚尔艾力·艾尔肯(副科级)作为该县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分管负责人,不掌握2018年学校团员发展计划和发展编号分配情况,对少先队基础业务知识不了解,履职不到位。


处理结果:经团阿克苏地委研究决定,给予柯坪团县委干部、县少工委专职副主任亚尔艾力·艾尔肯团内警告处分,取消2018年团内评先评优资格,建议柯坪县委取消其年内评先评优资格。


5.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片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库尔特乡团干部违反会风会纪问题

基本情况:7月11日,自治区团委召开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五级干部视频会议。经监测会议视频发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片区会场团干部存在睡觉、交头接耳现象;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库尔特乡会场组织不力、无人参会。视频会议期间,自治区团委对涉及上述问题的会场进行了点名通报。


处理结果:团乌鲁木齐市委对睡会的天山区延安路片区吉顺路东社区团干部古丽米拉﹒阿里木艾沙、吉顺路北社区团干部穆尼拉﹒赛提瓦力地通报批评;责令会议过程中负有管理责任的片区团工委书记代东华作出书面检讨。团阿勒泰地委对富蕴县库尔特乡团委组织干事阿拉依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编辑:陈凤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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