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由“弥封”而来

2018-06-14来源:光明网 作者:郑学富

  作者:郑学富

  现在高考试卷的上面有一条密封线,上书“密封线内不准答题”。密封线是由古代的“弥封”而来。

  弥,《说文解字》解释为“遮盖”。张衡《西京赋》“弥皋被冈”,注释“弥”,犹覆也。《现代汉语词典》说:“弥封,把试卷上填写姓名的地方折角或盖纸糊住,目的是防止舞弊。”

  唐代的科举试卷不仅不“弥封”,而且在阅卷时,还要参考由推荐人递上来的行卷。行卷,是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将自己平时感觉比较满意的诗文加以编辑,写成卷轴,投于主考官,以便在阅卷时参考。白居易当年就得益于行卷,当主考官看到他平时写的“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诗句时,大加赞赏。白居易进士及第。行卷避免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但是也为作弊开了方便之门,不少人就在行卷上做起了手脚,偷窃抄袭、捉刀代笔之风一时盛行。武则天当政时期,因吏部招考官员时有舞弊行为,武后下令用纸糊上考生姓名,暗考以定等第。武则天应该是“弥封”的创始人。但是当时仅在考选官员上运用此法,没有推广到科举考试上来,所以也没有形成制度坚持下来。

  北宋初年,沿袭了唐代的科举制度。但是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不断加以完善,形成了一套严密的考试体系。

  宋太宗时,将考生的姓名、乡贯糊住,决定所录取的试卷后,才拆开弥封,以后便形成了制度。《宋史·选举一》记载:“淳化三年,诸道贡士凡万七千余人。先是,有击登闻鼓诉校试不公者。苏易简知贡举,受诏即赴贡院,仍糊名考校,遂为例。”1033年,仁宗下诏各州,乡试考选举人,都要封弥卷首。吴自牧《梦梁录·士人赴殿试唱名》载:“旧制,士人卷子仍弥封,卷头打号,然后纳初放官。”

  在实行弥封制不久,又发现考官指使举人在试卷上暗作记号,有时考官还可以辨认出考生的字体。1005年,宋真宗特地为河北考生举行专门的省试,第一次使用了誊录法。1015年,宋真宗又专设誊录院,派书吏将试卷抄成副本,考官评卷时只看副本。《宋史·选举志一》“(大中祥符)八年,始置誊录院,令封印官封试卷付之,集书吏录本,监以内侍二人。”试卷弥封、誊写法的实行,达官贵人的特权被取消了,平民子弟和贵族子弟有了同等应试的环境。

  因为试卷弥封和誊抄制度,还产生了一次误会。嘉祐二年(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点检试卷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在阅卷时,一篇题目为《刑赏忠厚之至论》的文章引起了梅尧臣的注意,此文清新洒脱,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文章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梅阅此文后以为有“孟轲之风”,推荐于欧阳修。欧阳修看后,也大为赞赏,本来想评为第一,但欧阳修又一想,世上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非自己的弟子曾巩莫属,选自己的学生当第一,难免会引起风言风语,甚至遭到言官的弹劾,于是忍痛割爱,将此文评为第二。拆开弥封后,欧阳修没想到的是此文不是曾巩所作,而是苏轼所为。苏轼也因此与状元擦肩而过。欧阳修多次担任主考官,他对实行糊名誊录制度后的科举制度大加赞美,在《论逐路取人札子》中说:“窃以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

  宋真宗时,监察御史张士逊任考场巡捕官,因有亲戚应试,向主考官提出辞职,以避嫌疑。宋真宗受到启发,为防止亲戚关系舞弊,宋真宗下诏推行“别头试”,即让与考试官有亲戚关系的考生移试别头,换一个考区参加考试以避嫌。考官在此期间,住在贡院,等考试结束后再回家,以杜绝托关系、递条子、走后门。由于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平民子弟脱颖而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宋代的科举制度延续到元明清三朝。元代设立了受卷官、弥封官、誊录官和对读官,各司其职,权限分明。清代科举试卷的弥封制更加完备,流程更加严密。先由弥封官将卷面打叠封藏考生姓名,用《千字文》编“红号”。考后由誊录官将试卷(即墨卷)用朱笔誊写,称为“朱卷”,送考官评阅。放榜之日,按取中的朱卷红号调取墨卷拆封,唱名写榜。(郑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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