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大终止沈阳聘任!南大文学院前院长承认失察,高岩母亲发公开信…

2018-04-07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中国青年报

    本文已获授权 转载请联系原作者来源 | 中国青年报编辑 | 李萌

    导读 今天,备受关注的前北大教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一事,有了新的进展。

    今天(4月7日),南京大学文学院在官网发布《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

    《声明》中表达了南大文学院的立场和决定:

    1、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

    2、根据两校的《声明》,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3、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4、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南京大学文学院声明全文如下:南京大学文学院关于北大校友网上发文的声明

    2018年4月5日,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对其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期间导致1998年某女生自杀事件负责,引起网络议论纷纭。4月5日,南京大学文学院及时向学校汇报此事并配合学校的调查工作。4月6日,南京大学教师工作部发表《声明》,表示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研判,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同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也发表《声明》,说明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部门对沈阳的事件做出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果;同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北京大学的《声明》表示将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经讨论,决定支持两校的声明;就一些传闻作出说明;建议沈阳辞去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职。特此声明如下:

    一、关于沈阳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的经过。

    2010年前后,因文学院语言学专业老一辈教授相继退休,人才梯队断裂,导致文学院国家重点学科汉语言文字学缺乏高水平人才,学科面临滑坡趋势,文学院决定引进学界高端人才保障该学科的发展。2011年下半年,时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人文特聘教授的沈阳因在北京大学未能获得申报当年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推荐,按照可以在外单位申报的原则,沈阳主动联系南京大学文学院,申请以南京大学作为推荐单位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2年上半年,沈阳正式提交了以南大为推荐单位的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相关申报材料。与此同时,南京大学文学院向学校打报告申请引进沈阳至汉语言文字学专业任教。当年沈阳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与南京大学签订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聘期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2013年3月,沈阳办理了人事调动手续,进入南京大学工作。在调动过程中,北京大学相关部门和沈阳本人都没有向南京大学文学院说明曾经因师德师风问题接受处分之事。南京大学文学院基于沈阳具有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学特聘教授”等高端人才身份,没有向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请求前往北京大学外调查档。为此,南京大学文学院愿意承担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错误并向南京大学请求处分。

    二、关于沈阳要求调往上海师范大学。

    2017年2月,沈阳向南京大学和文学院提出调往上海师范大学,后又向文学院说明因对方原因未能调动。目前,沈阳的人事关系仍在南京大学文学院。但据上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的介绍,沈阳“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讲席教授,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传学院教授。”此中的原因,南京大学文学院并不知情。

    三、我们的立场和决定。

    鉴于两校的《声明》和当前网络的议论,南京大学文学院表达以下立场和决定:

    1、沈阳在调动工作的过程中隐瞒事实,存在职业道德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沈阳未能以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

    2、根据两校的《声明》,沈阳目前处于等待核查和调查的阶段。在此阶段,停止沈阳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

    3、北京大学的处分已经证实沈阳的师德师风存在过问题,任何处分都不能代表事实的消亡。南京大学文学院应该及时纠正人才引进工作的错误,坚持以师德为上的原则,重新审核沈阳的师德师风是否符合南京大学文学院全体同仁教书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这个共同体的认同。南京大学文学院认为:他不符合。

    4、网络的议论已经严重影响南京大学文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术声誉。沈阳已经不适合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

    为表达南京大学文学院同仁对职业道德的崇敬和职业尊严的珍惜,文学院行政向沈阳本人表达了上述声明、立场和建议。同时,南京大学文学院将此声明上报学校党政。

    南京大学文学院行政 2018年4月6日

    事发后,有媒体报道,南京大学文学院前任院长丁帆也在其朋友圈发表了个人说明,自责引人失察。

    丁帆的朋友圈主要包含两点说明:

    “一、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是我主政期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外调就同意引进人才,属引人失察,全部责任由我个人承担,本人可以接受任何处分。二、本人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决定。”

    上师大:终止与教授沈阳签订的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7日,上海师范大学公开发出声明,明确终止此前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所签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发表的声明称,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的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建议并经人事部门讨论决定,从今日起终止2017年7月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声明表示,学校始终把“为人师表”作为第一要义,把“厚德”作为师生共同秉承的校训。无论对校内教师还是校外兼职人员,学校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聘任的首要条件,对于有悖师德者,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以维护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校园的文明环境。

    4月6日,两位上海师范大学内部人士曾透露,被北大校友实名举报性侵女生的沈阳教授已被停课。对此,上师大人事处处长陈昌来未做正面回应。他说,上海师大一直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决不让有问题教师上讲台。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詹丹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沈阳到上海师大的时间不到一年,没有带研究生。

    高岩母亲宣读致媒体一封信,并称沈阳曾去过高岩家里

    4月7日下午,“原北大教授沈阳性侵学生高岩事件”核心当事人、高岩的母亲周树铭在北京接受数家媒体采访。

    周树铭在接受采访时称,高岩生前,沈阳曾去过高岩家中,是在某日的一个下午,高岩的父亲回家时,正巧发现沈阳在自己家,但未与沈阳谈清楚为何事造访。据高岩母亲表述,从那以后,高岩的精神状态更加不好了。

    据周树铭讲述:在高岩自杀身亡之前,她还曾有过自杀未遂的行为。

    在现场,周树铭发出一封对媒体的公开信,内容如下:各位记者,你们好,我是受害人高岩的母亲周树铭 今天,我作为高岩的亲人接受你们的采访,感到无比的欣慰。首先,我要感谢远在加拿大多伦多的李悠悠,她是高岩的高中同班同学,大学同校的校友,在高岩去世二十年后勇敢地站出来,把前北大教师沈阳侵害我女儿高岩的事实大白于世间,她仗义执言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我还要感谢高岩在北大的同班同学严蕾(化名),他是当时的班长,现就职于沈阳电视台,他利用双休日冒着严寒赶赴北京到我家采访,并陪同我们到墓地祭奠高岩。他为二十年前去世的同学伸冤,这种勇敢行动激励着我们现在要站出来,向迫害高岩致死的沈阳讨回公道。我同样需要感谢高岩的中学闺蜜闫蕾同学和北大的同学王敖,徐芃及王宇根老师等人写文章怀念高岩,使高岩的冤情得到澄清,这种伸张正义的精神更加打动了我们。

    我更要感谢你们在座的这些同志们,你们为我提供了一个吐露心扉的机会,我要把女儿高岩的性格形成及其成长过程,上北大后的感情变化,简要地向大家介绍一下,同时更要揭发迫害高岩致死的沈阳是如何使用手腕欺骗和侮辱高岩的。如果说高岩的死与沈阳无关,那请问北京大学于1998年7月为什么要给沈阳行政处分呢?!

    此外,周树铭还宣布了写给爱女的一封信,信中说,“天堂上的女儿,你好吗?今天我怀着沉痛的心情,你离开这个世界已经整整二十年了,这二十年,我和你妈妈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我时常在睡梦中看到你那天真无邪的笑脸……”

    事件回顾

    4月5日,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文章广泛流传。

    文章作者,北京大学1995级社会学系学生李悠悠实名举报前北大中文系教授、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称其20年前曾性侵北大中文系1995级本科生高岩,并致使高岩于1998年3月11日自杀身亡。

    举报人之一、北大中文系1995级学生王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举报沈阳,是因为作为高岩的同学,一是为了纪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岩家长的想法,希望沈阳道歉。

    4月5日下午,沈阳曾给红星新闻记者发短信称,当年北大和警方有调查和明确结论,保留控告权利。沈阳称,他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发信就此事发出声明。声明提到,这些“指责”均为恶意诽谤。

    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进了解此事,“会商量这个事情,学校肯定会有一个态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学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说明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此外,谷雨实验室对三位北大教师进行了采访,他们分别回顾了与此事有关的部分细节。

    其导师陆俭明回应:自己没有庇护沈阳。他表示,1997年4月1号到1998年3月31号,自己整整一年在日本讲学。沈阳发生这个事时他没在国内,是回来后才知道有这个事。得知此事后,他对沈阳是很严肃的,“我说你发生了这个事情,你一定如实向组织上交代,然后由组织上调查处理这个事情。这个态度我很明确。”

    时任中文系主费振刚承认,沈阳肯定是记大过处分了。他表示,北大校友写的文章基本属实,系里也依据这个事处置了沈阳。

    另有一位检讨会在场教师回忆:沈阳确实做过一个检讨。我在那个会场,但是我没有听到(后面的)这个话。”这位教师同时承认,沈阳当年所做检讨与高岩有关。“这个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确实是和高岩有关的。”

    2016年,在一篇沈阳本人的回忆文章《一直在路上——六十年人生风景一瞥》(刊于《甲子学者治学谈》一书)里,曾提到如下细节:

    “1998年有一个女孩子在家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后很多人认为这件事与我有关,甚至传为桃色事件。我不想在这里做什么辩解,毕竟无论我说什么,那个年轻的生命也不能复活……或许当时我(其实也不仅是或不该是我),真的应该能够做些什么去帮助她,那这个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愿那个孩子不再受那种可怕病痛的折磨……”

    另据红星新闻披露,高岩本人曾在《北大中文系1995级系刊》刊载的名为《追忆大一似水流年》里提到:自己在大一上学期的时候“平和、自信、快乐”,而到了大一下学期则是“不间断的焦虑、怀疑、痛苦”。

    ▲高岩在《追忆大一似水流年》写道:一个学年感受了两种不同的心境

    另据百度百科显示:“沈阳,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语言学系主任,北京大学中文系兼职教授, 于2011年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汉语句法学、汉语语义学及语言学理论。”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编辑:骆沙)综合自南京大学文学院官网、@南京大学、现代快报(记者 倪宁宁 谢喜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毛翊君 宋春丹)、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董冀宁)南方都市报、上师大人事在线、今日头条、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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