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跑路现象 北京市要求旅行社须上报经营及财务信息

2018-03-30来源:人民网 作者:田虎

  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 (田虎)今天上午,北京市旅游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其中指出2017年非法“一日游”投诉达897件,同比2016年下降了44%。同时,针对近来部分旅行社收取游客大量旅游套餐款、出境游押金后资金链断裂或非法跑路的案例,北京市旅游委表示,未来将要求旅行社依法填报旅行社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全面掌握北京旅行社的整体经营情况,以此保障游客利益。

  非法一日游投诉量同比下降44%

  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指出,2017年共受理与非法“一日游”有关投诉897件,同比2016年的1612件投诉下降了44%,全年处罚案件106件,涉及82家旅行社和24名个人,累计罚没金额225万余元,处罚数量及种类均创下了历史新高。

  同时,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累计查处正规旅游车违规运营264台,查处黑旅游大巴462台,清理非法“一日游”公交假站牌701块;公安部门治安拘留884人,刑事拘留51人;工商部门处理非法经营商店28家;城管执法局处罚黑车25起、查处黑导19 起。北京市旅游委还会同北京市网信办及相关部门协作开展了清理网络虚假旅游信息的“清网行动”,登记正规旅行社网站网址320个,曝光非法旅游网站353个,下线商业推广、信誉认证的非法旅游网站137个,屏蔽快照178个,公示非法旅游网站宣传招徕电话612个。

  对于2018年的整治措施,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旅游警察”等相关部门,继续治理非法“一日游”乱象,其中对目前仍然存在的天安门广场、故宫、前门、王府井、德胜门等重点点位非法揽客和散发旅游小广告现象、旅游过程中强迫游客消费行为、以旅游+摄影、宗教朝拜、疗养居住、户外运动、游学、研学、表演等各种各样的“旅游+”模式作为掩盖来骗取游客钱财行为、导游领队行程中侮辱游客行为等,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旅行社必须填报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

  2017年以来,北京市陆续发生了一些涉及旅行社和游客的集中投诉事件,包括海涛旅行社、青扬五洲旅行社、永利国际旅行社、海云天地旅行社等,主要问题是旅行社收取游客大量旅游套餐款、出境游押金、非法销售理财产品等,由于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甚至涉嫌违法导致游客利益受损。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止到2017年底,北京共有旅行社2446家,其中出境社849家。由于现有旅游法规相对滞后,一些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低,对旅游领域的预付消费行为的监管及可能带来的风险防范缺乏有效手段。

  同时,北京市旅游委方面指出,对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的经营行为,国家并无明文禁止。一些旅行社销售的所谓《旅游套餐计划书》,本质上是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预付款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并非《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所指的旅游服务合同和包价旅游合同。为防止旅游领域发生大规模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2017年8月,北京市旅游委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旅游套餐类产品的紧急通知》,明确禁止预收游客两条及以上线路旅游预付款的行为。2017年11月,北京市旅游委又下发《关于禁止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通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游保证金或押金,此举在全国各省市中是第一个。

  针对如何保证游客预付后的资金安全和游客正常出行问题,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透露,2018年首先会要求旅行社依法填报旅行社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全面掌握北京旅行社的整体经营情况;其次要加强对旅行社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旅行社自查自纠整改和旅游行政部门的随机检查,以及约谈涉事旅行社负责人,利用北京旅游信用监管平台进行记录和对外公告等,严肃查处旅行社领域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此外,该负责人提示,如果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有旅行社存在严重的服务质量问题,可以向北京市旅游委质监所投诉,并提供相应证据,由质监所调解处理,旅行社涉嫌违反旅游法律法规的,由旅游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如果游客在缴纳旅游团费后尚未出行就遭遇旅行社人去楼空、旅行社负责人失联等紧急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北京市旅游委质监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如果有游客发现还有旅行社继续销售旅游套餐、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或者销售旅游理财产品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旅游部门举报,旅游部门将迅速调查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王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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