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升级 创投该怎么上水平

2018-03-20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均斌 宁迪 李彦松

  “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成了2018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创新创业4.0由此拉开了时代大幕。

  如果说创新创业1.0时代主要是为草根创业者提供物理空间及交流平台,2.0时代开始为创业者提供基础型服务,3.0时代聚焦创新创业资源的汇聚和融合,那么4.0时代则更强调资本对创新创业的推动与催化。

  常年对接创业者和投资人,车库咖啡孵化器合伙人吴建波对资本的作用知之甚深,“对早期创业者来说,资金就像速效救心丸,常常能起到‘起死回生’的作用”,他说,车库孵化现在有几千个在孵项目,这些项目中能拿到股权融资的只占小部分,大部分早期创业企业都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即使是一些在他看来挺不错的项目,融资也很不容易。

  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为创业融资作了新的安排:“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在吴建波看来,这里面的每句话都有沉甸甸的分量,对创业者和投资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创投行业的大礼包

  王蔚是梧桐高创资本创始管理合伙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他已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尤其是和创新创业相关的内容,他力求对每一句话都烂熟于心,用他的话说:“不熟悉这些内容,之后的‘募投管退’都会有偏差。”

  这次的政策对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政府鼓励中国股权早期投资发展的意图十分明显。“创投是一个长期的事,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缺乏房地产以及其它债务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稳定增值的特质,所以这个行业在资金归集能力上一直是有不足的。”王蔚表示,创新创业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里面,前端新兴资产的资金供给不足会严重限制他们的发展,政府一直以来也有意改善这样的情况。

  2017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天使个人投了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两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项税收优惠试点被推广到了全国。

  “这个政策实际上是开源——解决资金来源的问题,让大家更有积极性投资到早期的企业。”梧桐高创资本的注册地在珠海,去年政策刚推出时,王蔚就有过关注,今年政策面向全国推广后,王蔚细细算了笔账,发现享受税收优惠后,考虑到减免金额,考虑到LP(有限合伙人)投资积极性的提升,今年的可计划经费宽裕了很多,他和团队正在重新评估今年的投资方案,“资金充足了,可投资的项目也就更多了,我们不可能把钱留在银行里吧?”

  远瞻资本创始合伙人、总裁李喆对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印象深刻,他觉得,这项政策对创投行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从中央传递到地方也应该是最快的。

  李喆还记得,去年税收优惠政策刚出的时候,上海市税务局的相关领导和具体经办负责人为此事还来公司进行了专项宣讲,公司合伙人都很心动,回去就研究了政策,结果发现对于远瞻来说这个政策落实不下来。“远瞻的管理公司在上海,但是基金实体在杭州,而财税优惠政策是跟着基金走的,浙江没有政策。”李喆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当时也没多大失落,大家都判断既然是试点,那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定会推出的,“但确实没想到这么快。”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诚毅”)是税收优惠政策的第一批受益者之一。2011年,申能诚毅成为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一批的管理人之一,创投基金的存续期一般都在七年以上,今年就到了投资退出的阶段,“相关的收益情况整体还比较理想,作为试点,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有更多的资本利得能够奖励给管理公司,进而最终体现在管理基金投资人身上,这对公司投资人、管理人都是极大的激励。”申能诚毅总经理杨波说。

  除了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工作报告中“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表述同样引人关注。“这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杨波看来,尽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具体操作细节目前还不太明朗,但是从宏观上来说,将为优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增加很多动力,会系统化、进一步分散融资的风险,鼓励市场化的基金更加放心地投入到实体经济。

  吴建波对国家设立融资担保基金非常支持。就车库咖啡对接的案例来看,吴建波认为,创业企业仅通过股权融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过高。通过债权融资可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对创业者的股权稀释。“国家担保基金可以为这些创业企业提供担保,让银行为其提供贷款,让创业企业享受到优惠的中小微企业扶持贷款利率,这有利于创业企业的发展成长。”他说。

  政策之外痛点仍在

  “VC是在企业发展初期或中期进行投资,是雪中送炭,对于企业、社会的发展起的作用远大于PE。”吴建波认为,PE更多是投资于企业的后期或上市企业,对于企业发展本身支持有限,更多起到的是锦上添花的作用,因此优惠政策应该对VC行业进行倾斜。然而在这次政策优惠中表现却并不明显。

  “要是细算这笔优惠账,其实对VC的鼓励作用和对PE的鼓励作用是不同的,而且这个政策对于基金的LP更加看得见摸得着,而对于GP(一般合伙人)来说,因为其收益是滞后的,并且很难与投资项目一一挂钩,其实还是挺难真正享受。”李喆表示,由于投资阶段不同,VC投资的项目如果成功了,项目估值增长的倍数比较大,但绝对值一般比较小;PE可能增长倍数不多,但金额的绝对值却很大。因此受这个政策影响最大的其实是PE基金的个人LP投资人。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家VC机构投资了一个初创项目100万,取得该项目的部分股权,该项目过了几年之后实现退出,估值增长了十倍,退出拿到1000万元,这样盈利部分就是900万元,按照二八分,LP可以分到720万元投资盈余。假定LP都是自然人投资者,按照这个政策,投资额的70%也就是70万元可以不用交税,剩下的650万元仍要按照20%的个人资本利得税缴税,就是节省了14万元,占所有应纳税额的9.7%。而PE机构投资的项目相对成熟,投资额较大。比如一个项目投资本金1亿元,退出时增长2倍,拿到3亿元退出金额,扣除本金盈利2亿元,二八分后个人LP可分配金额为1.6亿元,“如果再按照政策扣除7000万元,就可以省下1400万元所得税,占所有应纳税额的43.8%,这就相当可观了。”

  除此之外,个人天使投资人享受到的优惠也比机构享受到的优惠力度大。“机构缴的是所得税,是要和其他收入一并计算的,70%的投资额放到大盘里其实就很小了。”王蔚表示,机构的投资收入来源多样,合伙人的分红缴税时大部分是享受不到70%的抵扣优惠的。而且在实际操作中,机构投资的项目有多个,GP的收益很难按照单个项目来算,所以还会出现公司全年亏损却还要交税的情况。

  同时初创企业退出较难,甚至有清算风险,如果出现实质亏损,这个优惠政策的善意无法释放,“如果能将投资额的一定比率直接抵扣当年所得税,哪怕比例稍微低一点,对刺激资金的走向帮助或许更大。”王蔚建议。

  相较于税收优惠的“痛点”,杨波更担心的是基金的存续性。据他介绍,我国基金成立的高峰期在2010~2011年,经过第一轮的洗礼,2017~2018年是成立较早的基金的退出期,其中,很多项目仍然有较好的行业发展前景,需要更长期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早期基金的期限到了,它不得不退出。

  “新设的基金愿意接盘吗?这得打一个很大的问号。”杨波表示,PE基金一般来说存续期至少五年,创投基金存续期则最低七年,短于这些周期的基金,是很难伴随企业成长的,但这么长的周期实际上非常考验基金投资人以及管理人团队的耐心。“市场上资金总体还是比较浮躁,往往寻求短期收益居多,导致资金的募资就非常困难。而且,目前出台了银行业资管新规,银行系统总体上对期限错配的审查十分严格,这导致来自银行行业长期资本供给也在下降。”

  另外,作为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在实际投资中,杨波也遇到了许多困扰。“目前,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企业资金耐心比较长,愿意投资到实体经济当中去,但是从另外方面来说,早期项目的高风险性,导致了对国有管理资本的灵活性和包容度的挑战。”如何有效利用政府引导基金的长期性优势,创新传统国有管理资产体制机制和激励的制度,灵活管理、灵活投资一直是杨波纠结的地方。

  创投发展根在创新创业

  这几年,市场上有了一些接盘基金的出现,专门接收VC基金到期后退出的项目。接盘基金数量虽然还不多,但杨波认为这已是一个长足的发展和进步。“鼓励接盘基金建设”,这在他看来,是创投资金更好助力创新创业的一个重要措施。

  对于VC和PE,杨波还认为应该有不同的鼓励政策。“从国有资本的投资出发,国家对VC应该有更高的容错率,允许失败、宽容失败;但是对PE来说关注点应该在于减少交易成本、监管成本。”杨波介绍,申能诚毅目前管理的两支即将到期的创投基金,一共是10亿元规模的盘子,发生损失的投资项目总金额仅在3000万~4000万元之间,与之相对应的这两只基金分别实现了2.1倍的增值、15%内部收益率和4.3倍的增值,25%内部收益率。

  “作为一个创投管理机构来说,这个比例是非常之低。但反过来看,由于有国资属性的相关的要求,我们自己给自己加压,尽量少一些失败、少一点失误,导致我们对风险拥抱的能力还是有所欠缺。”杨波说,如果未来对国资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的机构在容错方面有更宽松的安排,他们就能推动资金更有效地配置,少错过一些优秀的创新型企业的早期投资。

  “政策适度向VC机构倾斜是好的,但我个人不建议为VC机构建立过度的风险补偿赔付。”得厚资本合伙人张伟民认为,对于市场化的基金来说,风险投资是大数法则下认知变现博弈,如果政策给VC机构建立过度风险补偿赔付,无疑会降低市场配置效率,同时增加了道德风险。

  李喆认为,国家应该大力发展科技创新产业,由国家来做一些创新的大项目,市场上小的衍生配套项目就会越来越多,好的项目多了,创投行业也会不断发展。在行业内,国家做好裁判,运动员才能“跑”的起来。“创新创业和‘创投’是皮与毛的关系,创投机构想要良性发展,创新创业一定要欣欣向荣。”李喆说。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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