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生花10万打赏男主播 父亲诉直播平台要求对方返还

2018-03-07来源:北京晨报网 作者:何欣

    某直播网站上一名叫“露姐”的网友,4天时间豪掷近10万元打赏男主播,而这名出手阔绰的“露姐”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不满12岁的小学生萌萌,她用来打赏的钱也是偷偷用父亲的支付宝支付的。张先生得知后,以萌萌尚不满12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由,以萌萌的名义起诉直播平台要求对方返还99860元。昨天下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熊孩子”4天刷走近10万元

    由于萌萌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所以没能亲自出庭,其父亲作为萌萌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而被告小咖秀(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也由一名代理人出庭应诉。

    萌萌今年刚满12岁,父亲张先生诉称,去年6月14日下午放学后,萌萌找他借手机,说是给妈妈打电话。父亲没有多想就把手机给了萌萌。此后几天,萌萌也以同样的理由找父亲借手机,父亲都没有在意。

    去年6月17日晚,父亲打算用手机叫车的时候,萌萌心虚地告诉父亲,父亲手机支付宝里的钱被其用来打赏直播平台的主播了。“她跟我说完之后我一查账才发现,支付宝里的10万块钱,只剩不到500元了,其中一个晚上就花了99812元。”张先生气愤地说。

    平台公会和主播按比例分成

    得知女儿干的荒唐事后,张先生说自己拨打了直播平台客服电话,以萌萌未满12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对方退还萌萌此前支付的99860元。“当时他们说让我先去公安机关做个备案,可是我备案后,他们又说我没有直接证据,拒绝退款。”协商未果后,张先生将直播平台起诉至法院。

    面对张先生的诉讼,直播平台方面答辩称,由于直播平台的特殊性,因此要求追加主播以及主播所在的“公会”为共同被告。“几个直播的人在一起会成立公司,公司可能会招募更多的主播,这个公司就叫做公会,”该代理人说,直播平台收到钱后会按照比例和“公会”进行分成,“公会”也会按照约定和主播进行分成。

    父亲气得连说“太可恶了”

    该代理人在法庭上还提交了一份公司系统导出的充值明细,显示2017年6月份之后,萌萌的账号依然有充值行为,“最后一次充值是2017年11月10日”。代理人认为,张先生作为萌萌的父亲,没有尽到监护和看管好自己手机的义务,才使得萌萌可以持续不断地花钱打赏。

    “什么?11月份还打赏呢?”张先生显然对此一无所知,“已经告诉你们她是未成年,你们还不给他封号,她自己也有手机,这肯定是她自己偷着打的。”张先生气得连说了好几个“太可恶了”。

    随后法官询问了萌萌打赏的具体经过,张先生说自己也并不是太清楚,只是听女儿说用钱购买了金币,然后用金币购买虚拟物品,“然后她给人家主播送了奔驰车”。

    平台方面的代理人说,经过查询,萌萌充值的99860元中,平台分得34705.25元,“剩下的钱都已经支付给‘公会’了。”该代理人表示,平台方面同意退还自己所得的部分,但“公会”和主播所得的部分应该由对方自行退还,而不应当由平台垫付。

    对于直播平台的这个态度,张先生很不满意,并当庭提出要追加2017年6月份以后女儿偷偷充值的金额。法官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再审。

    “未成年孩子就不该核准注册”

    ”庭审结束后,记者也采访了张先生。“我没工作,都是他妈在外面挣钱,这10万块钱虽然说不上是我家全部财产,但也不是一个小数。”张先生说,萌萌此前一直在湖北姥姥家,一年半之前才刚刚来到北京和父母生活,而母亲忙于工作又不经常回家,父女二人平时也没什么交流。

    “每天下了课回屋就是玩手机、玩电脑,出了这事之后我把她电脑给砸了,她在手机上玩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张先生说,他每月给萌萌几百元生活费,怕女儿不够花,还特意把自己支付宝密码也告诉了女儿,“谁知道让她钻了空子,前俩月又在另一个平台花了2000多,我才把密码给改了。”

    在反省了自己的问题后,张先生也特别指出了直播平台的问题,“用户注册的时候他们应该进行审核和把关,未成年的孩子就不应该核准注册”。直播平台的代理人则拒绝了记者采访。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文并摄

【责任编辑: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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