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抽梯,工人坠亡!无知还是冷血? | 内参快评

2018-01-29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海运仓内参·杨鑫宇

  在人们耳熟能详的古代兵书《三十六计》之中,有一计唤作“上屋抽梯”,意思是先让敌人陷入绝境,再断绝其求援的生路,原本是一招凶狠的歼敌之计。

  然而最近,河南省郑州市的城管执法人员,却把这招用于歼敌的“上屋抽梯”之计,用在了一名普通的安装工人身上,真的抽走了在屋顶作业的工人用以安全上下的梯子,最终导致了这名工人的死亡。

  悲剧发生后,当地警方和各路媒体很快还原了事件的始末。1月23日,遇难工人在一家企业的楼顶安装户外广告,还没安完,城管人员就赶到现场以“非法安装”为由制止了施工。

  城管人员管理非法安装,倒也合理合法,但要命的是,涉事城管不仅制止了施工,居然还在安装工人下楼之前,扣走了搭在楼上的梯子。失去了下楼的梯子,安装工人就被困在了楼顶上,一名走投无路的工人决定通过安全绳滑降到地面上,但在滑降过程中失手坠落,不治身亡。

  1月28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了对涉事人员的最新处理结果,抽走梯子的城管队员被停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而委托工人安装广告的文印店主,则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直接对工人“抽梯”的涉事城管被停职调查,而作为乙方委托工人进行施工的文印店主却被刑事拘留。这样的处理结果,激起了舆论的强烈不满,也让这起事件成为关注的焦点。

  网友认为,于情于理于法,抽走梯子的城管队员都是造成悲剧的最大责任人。如果当时城管队员没有抽走梯子,遇难工人就不可能在走投无路的之下,选择徒手滑降这样一种风险极高的方式。

  遇难工人在滑降中失手坠落,固然有自己鲁莽大意的原因,文印店老板没有做好更周全的安全保护措施,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不论如何,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是涉事城管队员将梯子抽走。

  我无法想象,那位“抽梯子”的城管队员当时究竟抱着怎样的心态,才会做出这种荒谬的决定。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应该知道,在楼顶有人的情况下抽走梯子究竟意味着什么。作出决定的城管队员要么是极端的无知,连抽走梯子的后果都不知道,要么就是极端的冷血,毫不在乎楼顶工人的安危死活。而这两种情况,都不该出现在作为执法者的城管队员身上。

  事实上,涉事城管队员的所作所为,不仅不合情理,也涉嫌违法犯罪。当时,城管队员以“扣押涉案设施”为名扣走梯子,明显过度扩大了对“涉案设施”的解释,并且直接将施工人员暴露在了高度危险的环境当中,执法行为明显不当。

  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扣押涉案设施必须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执法者直接在现场将还在使用的梯子拿走,恐怕与法定程序相去甚远。而最终致人死亡的结果,恐怕也不仅仅是违纪。

  面对公众对“刑拘文印店老板”的质疑,当地有关部门的解释是,文印店老板没有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在事故的发生中要负管理责任,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而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抽梯”的城管,是否也涉嫌违法?对此,当地在调查之后,应该尽快给公众以交待。不然,舆论难免认为,当地对涉嫌玩忽职守的城管队员“网开一面”。

  一场原本完全没必要发生的悲剧,就这样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这样的结果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要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就必须厘清这起事故中各方的责任,严加惩处,以儆效尤。中国民间有句谚语,叫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面对执法者涉嫌违法的情况,只有以更认真的态度做出严肃处理,才能真正让公众信任、放心。

  作者 / 杨鑫宇 编辑 / 苍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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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出品

【责任编辑:傅晓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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