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需要“企业家精神”,改革失败不做负面评价

2017-11-17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喻琰 王烨捷

    中青在线上海11月17日电(喻琰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人大已经通过了《上海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其中提出,改革创新最后失败不做负面评价,把“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提法写进公司章程,明确改革创新项目因客观因素未实现预期目标,在考核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时不做负面评价。

    2013年以来,企业已成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主体。目前,上海市已初步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企业家精神”被多次提及。

    “国有企业同样有企业家,同样需要企业家精神。怎么让企业家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是我们改革的重点。”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金兴明说。此前,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发布的《国企改革12样本》中认为“成功性、首创性、冒险以及强烈的事业心”是企业家精神的实质。

    金兴明表示,《上海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与激励“企业家精神”而生的。此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汽集团”)已将容错机制纳入公司章程,这在国内上市企业中尚属首次。“只要尽心尽力履职,即使项目未能达标甚至失败,在审计、考核等方面亦不做负面评价。”金兴明介绍,以上汽集团新能源汽车、网联汽车为例,市场反响供不应求,今年企业交税和利润均超过1000亿,“这两个1000亿的规模都是创新科技带来的。”

【责任编辑:杨威】

相关阅读
H5频道
图片阅读
今日头条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