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值】老人电梯里抽烟被劝阻后猝死,谁都不愿悲剧发生

2017-11-16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黄帅

    时隔半年,这起看似意外的案件仍然搅动着舆论场——今年5月2日,在郑州金水区某小区的电梯里,37岁的医生杨某劝阻69岁的老人段某(全文人名皆为化名)不要在公共场所抽烟,其后引发争执。令人想不到的是,争执后不久,段某突然心脏病发作,倒地不起,等救护车赶来时已宣告不治。

    杨某这下子“摊上大事”了。死者家属很快找到他,并要求赔偿。据杨某描述,当时死者家属来了将近20个,而他这边只有他自己。“他们骂了30多分钟,说要告到我医院去,吊销我医生执照,还说要把老人抬到我家里去。”

    但杨某始终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在双方沟通无果后,死者家属将杨某起诉,要求他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医疗费等等,共计40万余元。

    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为杨某并未料到老人会因争执突发心脏病去世,两件事没有必然因果关联,但老人确实是在争执后突发意外的,也即,“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因此,“酌定杨欢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对这个结果,死者家属不能接受。目前,该案件的二审结果还未公布,但在舆论场上已经“开撕”,支持死者家属者有之,为杨某鸣不平者有之,还有不少网友提及自己在公共场“吸”二手烟的“悲催经历”……

    细细想来,这起案件确实奇特。一方面,按照双方自己的逻辑,都有理由说“我没有错”;但另一方面,当受害人和行为人各自的逻辑碰撞在一起,也的确酿成了这场悲剧。或许,这起案件的发生本身就有偶然性,而双方都没有主观恶意却造成悲剧,是最让人唏嘘慨叹的。

    然而,偶然之下也有一定的必然。先来看老人的行为:公共场所不能吸烟,尤其在封闭的电梯空间里吸烟,的确会对他人带来干扰。有些人对烟味可能不敏感,觉得忍忍算了,有人则是敏感体质,或者如杨某一样,有医生专业素质的敏感性,反对公共场所吸烟,出现争执就几乎是必然了。

    再看看杨某的行为:出于公心也好,出于私心也罢,他劝阻老人不抽烟,这事本身并没错,其主观意图上也没有刺激老人的意思。甚至可以说,如果劝阻成功,他还帮助老人改正错误的生活习惯。

    但是,意图和本心没有恶意,如果行为方式不合适,也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结果。据《新京报》报道,有老人的街坊村民表示,“(老人)性子直爽,要是他错了他就认,要是别人错了让他逮住理了,唉,他也要求个公平。”也有人指出杨某行为的不合适,“医生年轻、有文化,说话方式如果婉转客气一点,老爷子不会被激怒,不然怎么会突然犯心脏病?”

    生活里,我们时常能遭遇各类争执,尤其在网上,“互怼”是很常见的事。但如果双方脾气都没那么倔,非要争个孰对孰错,若一方退让一步,或主动给对方下个台阶,也就不会继续争执下去。换言之,这起悲剧本来或许可以避免,如果双方争执时各自退让一步,结局可能就会不同,悲剧没准就能避免。

    现在,死者家属和杨医生对薄公堂,双方的情绪都能理解。毕竟,在国人传统观念里,死者为大;从杨某一方来看,用他的话说,“我压力挺大的,面对家属,面对官司。遇见这种事,比中彩票还难。我不知道他有心脏病,我要知道他有心脏病,我一句话也不会说,不吭声忍着就完了呗。”事已至此,就应该凭借充分的证据、完善的逻辑和必要的法律规定来裁判。情与法有时难免有冲突,而像一些网友那样,动辄用极端的情绪批评某一方,或抡起“为老不尊”“年轻人不尊老”之类的“道德棍棒”打人,显然并不恰当。不妨等等法院的二审判决,看看情理冲突之时法律怎么说。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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