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标”配

2017-11-14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坤

  --- 第 350 期 ---

  2017/11/14

  Topic:定“位”

  文 / 张坤

  今日之声

  张坤:

  “标”配是为了更好地定“位”——随着日前有关军队干部相应标准待遇的配备新规,对于各级有“位”干部适应新形势的相关标准待遇配备的规定,或会更加具体细化。

  习近平不久前对军队干部提出的6个“必须”,从政治素质、实战能力、改革精神、管理水平、法治思维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要求,正与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一脉相承。

  因为无论军队还是地方的干部,这些“位”,不是自己想坐就坐、想要就要的,而是为了更好服务一个团队、一个组织而设定的,所以“位”的荣誉、权力,总是与责任、担当相联。

  如果德能勤绩某个方面不能配“位”,就不应享有相应的权力和待遇配备,如果德能勤绩都不能配“位”,恐怕就不仅仅是退“位”下“位”那么简单的了!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与我们党的好干部标准是一脉相承的。尽管各个历史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不同,尽管不同时代的优秀干部各有特点, 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始终不变的价值底色,德才兼备是始终贯穿的价值主线。“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做人做官做事的“三要素”,缺一不可。

  但我们一度还是习惯于能上“位”、难下“位”,有时还死要面子活受罪!把所谓“标”配僵化地认为只是一种可以发号施令、享受待遇甚至拥有特权的标准化配备——几乎忘记了另一种德能勤绩“标”配的约束和规矩!

  这次各方关注干部的“标”配,其实是对岗位职责、权限更加明晰定“位”的一种务实之举,是实事求是的一种扎实作风。

  日前看到有干部违规“标”配受处理的事情,不禁警醒,从坐头等舱这类日常超职权“标”配行为,到受贿贪污、侵吞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标”配的严重失衡,已不仅仅是需要红红脸、扯扯袖子那种监督提醒了。

  正是因为对自己职责权限定“位”不准,往往产生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如果还有更多的欲望和贪婪,很容易把握不住自己。

  归根结底还是使用权力太任性,心中缺少一种敬畏感,缺少以人民为中心的名利观。

  好“标”配,定好“位”,两者是相辅相成的,随着整个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工作方略、方向、方式、方法等都在发生新变化。必要的政治、经济等相应待遇,是保障干部更加依法合规、有尊严履职尽责的基本条件,大可不必不问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

  有干部以“标”配太严或不到位为由,不作为,发牢骚,可以更多从实际出发、从实效出发,看看其中的问题出在哪儿?

  如果只是抱怨,甚至以政治、经济待遇“标”配不到位为借口而不作为,而自己的德能勤绩“标”配其实不到位,那就正是现在需要刮骨疗毒的大问题了。

  当然在加强深化监察制度改革、坚决处理少数干部懒政不作为现象的同时,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还要努力强化正向激励,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真诚关心干部, 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把工作中无心之过同明知故犯区别开来,把探索中的失误同无视法纪区别开来,把为公之失同谋取私利区别开来,鼓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

  可见“标”配的规定约定背后,大有深意,对于我们每一名干部来说,还有许多值得学习、反省、修正、改错和提高的地方。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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