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阐述中国关于联合国维和警察问题立场

2017-11-08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联合国11月6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临时代办吴海涛6日在安理会关于联合国维和警察问题公开会上发言,阐述中国在该问题上的立场。

  吴海涛说,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冲突与争端更为多样。联合国维和行动面临的环境和任务日趋复杂,维和警察授权不断增加。国际社会应深入思考维和警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未来发展,探讨改进思路。他为此提出四点看法:

  第一,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维和基本原则。当事国同意、保持中立、非自卫或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等维和三原则,是维和行动的基石,是维和警察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应充分尊重当事国主权,听取当事国意见,就维和警察的部署时限、授权调整等同当事国加强沟通。在形势变化,当事国要求维和警察撤离时,联合国秘书处应在安理会的政治指导下,制定明确撤出时间表。

  第二,维和警察授权必须明确、可行、因势制宜、重点突出。授权是维和特派团开展行动的依据和指南,是维和行动有效性的基础。每个特派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各有不同。制定维和警察授权,必须综合考虑当事国优先需求和实际国情、出警国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力求授权清晰、有针对性、操作性强。要根据动态需求及时评估,不断调整优先任务和工作重点,服务于维和的中心目标。保护平民是当事国的首要责任,维和警察的任务应是在当事国主导下帮助其加强能力建设。

  第三,联合国秘书处要为维和警察履职提供更高效、高质量的支持和保障。秘书处应全面审视维和警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维和警察工作有效性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特别要重视加强特派团警察、民事和军事部门的协同行动。要重视维和警察安保,同出警国、当事国等加强协调,提高安全预警能力和内部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安保水平。

  第四,重视出警国的作用。出警国和出兵国是完成维和行动的主体。应切实加强安理会、秘书处和出警国、出兵国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联大维和特委会的作用,提升出警国、出兵国的发言权。要重视发展中国家出警国需求,鼓励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加强其维和能力建设。

  他说,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最大的维和出警国。中国维和警察恪尽职守,表现出色,赢得了各方广泛赞誉。中国于2000年首次向联合国派遣维和警察,共向东帝汶、波黑、阿富汗、科索沃和海地等维和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2600余人次,目前有150多名维和警察正在南苏丹、塞浦路斯、阿富汗等特派团执行任务。中方正在全面落实中国领导人在2015年维和峰会上宣布的进一步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各项承诺,包括率先组建常备成建制维和警队,为各国培训维和警察等。目前,中方两支常备维和警队已正式完成在联合国维和待命机制的注册,部分已达到快速部署级别。中方愿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为联合国维和警察事业发展、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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