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垃圾按量收费 网民:还需诸多配套措施

2017-11-06来源:新华网

  ■社会舆情

  网民认为垃圾按量收费还需诸多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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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垃圾分类的个人责任,提出按照“多产生多付费”等多项原则进行收费,同时细化了引导与鼓励的措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做得好或有助于积分入户、获得物质奖励等。这一做法引发舆论热议,网民认为,垃圾“多产生多付费”是一种趋势,是解决“垃圾围城”的一条有效路径。只是这一过程需要时间,还要尽快落实后续配套。

  垃圾“多产生多付费”是多赢之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着重强调要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并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源头治理的一大关键就在于激发群众的热情。无疑,广州提出的“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按量付费”办法,具有“四两拨千斤”的积极意义,不仅能让付费公平化,更有利于减少垃圾,“分类垃圾少付费”则有利于垃圾分类处理和利用,值得予以肯定和推广。

  北京青年报评论说,实行垃圾“按量付费”,打破了以往倾倒垃圾的“大锅饭”做法,谁倒垃圾多谁付出的成本就多,将促使一些人手变得勤一些,先对垃圾进行挑选,挑出有用的,倒掉无用的,控制垃圾无限加大。这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而且可以减少家庭垃圾费支出,节省大量的资源,可谓是多赢之举。

  东方网评论说,“垃圾多产生多付费”不仅是市场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公民意识的提升,爱护可利用的资源是每个公民的应尽的义务。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对社会的贡献。

  网民“盛人云”说,广州垃圾“按量付费”已经先行一步,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能抓住机遇,勇于创新,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成本可控、成果可见的垃圾分类模式,让垃圾分类成为改善生态环境的惠民之举,为经济转型发展助力。

  垃圾按量收费还需诸多配套措施

  舆论认为,垃圾“多产生多付费”,涉及不同居民、各区域监管部门等复杂主体,实施起来会有诸多困难。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有效落实垃圾分类,需要采取引导、教育、监督、奖励、惩处等“一条龙”的举措。这不仅对广大居民提出了考验,也是对城市管理智慧与能力的检验。

  法制日报评论说,如果广州全面实施垃圾计量收费制,对居民和管理者都是一种考验。对居民的考验是:其是否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部分市民会不会为了少掏垃圾处理费而乱扔垃圾。对城市管理者的考验是:如何有效防止部分居民在趋利性作用下乱扔垃圾;垃圾计量方式和收费标准安排是否公平合理;在制度支撑外,还需要提供哪些软硬件支持。

  网民“罗瑞明”说,垃圾进行收费是个新鲜事,怎么收?收费多少很关键,收费是进家入户收还是集中起来收,是用人工收还是用机器收?收费标准是高是低,这些都需要进行明确和完善,如果是收费过高将增加负担,而收费过低又起不到制约的作用。

  网民“蒋萌”说,某些管理者一提多收费就来精神。多扔垃圾多缴垃圾处理费,虽然公平合理,但会不会异变为只剩下多收费,而把垃圾分类变为次要,甚至沦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无关紧要”?这种担忧未必是杞人忧天。

  还有网民认为,除了垃圾“按量付费”,更要做好垃圾无害处理与利用工作,变废为宝。网民“周东纪”说,政府可引导居民和社区对“垃圾圾”深入分类,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小分类,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建立国办的废品回收点,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也可以在居民区设立智能回收平台,便于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饮料瓶、纸张及电子废弃物等等的回收循环利用,提升大家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于有害垃圾要建立专门通道回收,避免对环境污染。建立垃圾发电厂,将不能回收的垃圾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真正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  

【责任编辑:周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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