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重大冤错案件37件61人
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2017-11-02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本报北京11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下午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周强表示,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夯实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7件61人,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的三项操作规程,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在司法改革中,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严格证据标准。2015年7月发布常见50个罪名的审查逮捕指引、公诉案件证据指引;今年6月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制定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人数为2624人、不起诉人数为870人。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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