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在中纪委机关报上谈了什么?

2017-10-11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海运仓内参 黄帅

  在今天(10月11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登了全国人大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的署名文章。她在这篇题为《透过新闻发布会看正风反腐》的文章里回忆了自己从事发言人工作的经历,还特别谈到了反腐和人大的关系。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傅莹的文章是发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我与这五年”的栏目里。她提到,“这五年,正风反腐一直在最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列,而且没有国内外之别——无论国内媒体还是国际媒体,对这一话题都十分关心”。

  从2013年到2017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至第五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傅莹一共回应过6位记者提出的关于正风反腐的问题。她自己将这些问题归纳为“反腐在人大”和“反腐与人大”两类。

  前者指的是人大如何面对系统内部的腐败问题。众所周知,在十八大以来的强力反腐和廉政建设中,可谓“打虎拍蝇无禁区”,不论是纪检系统里的“内鬼”,还是涉嫌违纪的中央高官,一经发现,就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同样,在人大系统内的反腐工作,对改善全国各级人大工作风气促进作用很大,也查处了一些典型的腐败案件。

  傅莹在文章里说:“如果人大代表选举出了问题,就破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必然影响我们整个政治制度的运行。”她列举的腐败案例是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前者曾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被记者提及。

  对此,傅莹称:“我们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惩治贪腐、惩治违法不应该有例外,也不能够有例外”。

  值得注意的是,时隔一年后,她再次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她当时表示,“今年底、明年初我国乡、县两级换届选举又要举行,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期待这次乡、县两级人大的选举能够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能够风清气正”。

  “反腐与人大”的话题关于“人大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傅莹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有自己的分工与角色,而制度建设和法律的完善也非常重要。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反腐立法和监察体制改革正在逐步展开。

  2016年11月,《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发布,根据部署,将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中纪委此前表示,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完成国家监察法一审、二审,最终会出台国家监察法。

  与之相关,傅莹在文章里也提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制度环境的过程中,她也表示自己“非常荣幸能从一个侧面记录和见证这一切的发生”。

  资料来源:新华网、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撰文/ 黄 帅 编辑/ 苍 南

【责任编辑:王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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