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国庆”“中秋”期间深入纠正“四风”

2017-09-30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治国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

  “国庆”“中秋”期间深入纠正“四风”

  正义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王治国)“国庆”“中秋”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浓厚氛围”的要求,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早警示,强监督,确保令行禁止,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国庆”“中秋”期间深入纠正“四风”。

  通知指出,要早部署,早警示,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抓早抓小,动辄则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央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落实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的要求上来,把严明纪律、力戒“四风”与严肃执行各项检察纪律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执行力。

  通知强调,要加强执纪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坚持在作风问题上大小问题都要抓,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按照中央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严肃执纪,强化监督。要密切关注本单位人员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情况。全体检察人员要坚决做到谨慎出入社交场所,严格社会交往行为,纯洁朋友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严肃纪律作风“十五个严禁”的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通知要求,要突出执纪重点和责任追究,节后及时总结。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践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盯住“三个时间节点”(节前预警、节中抽查、节后查处),狠抓责任落实、纪律规定落实。监察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线索收集,及时汇总报告,对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李师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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