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今年自然灾害已致全国402人遇难 使用救灾资金出现问题严肃问责

2017-07-25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中青在线北京7月2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今天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滑坡灾害为主,干旱、风雹、台风、地震、崩塌、泥石流、低温冷冻、雪灾和森林火灾等灾害也均有不同程度发生。

    截至7月24日,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330万人次受灾,402人因灾遇难,129人失踪,358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20万人次需紧急生活救助;11万间房屋倒塌,20余万间房屋严重损坏,约80万间房屋一般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233万公顷,其中绝收100余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04.6亿元。

    民政部积极商财政部,共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1.93亿元。根据灾区需求,组织调拨10批次共1.8万顶帐篷、9万床(件)衣被、6.4万张折叠床、2.5万条睡袋等中央救灾物资,支持各地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庞陈敏表示,救灾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要从四个方面要做好指导和监督:一是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一定要督促落实地方承担起自然灾害救助的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的分级负担的责任,要加大地方的资金投入。

    二是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统筹使用好各级政府投资使用的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特别是社会捐赠资金,一定要对捐赠者负责,用到防灾减灾救灾上,用到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上。

    民政部要求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强化灾情统计,及时准确统计核查和上报灾情,摸清受灾群众的底数和需求,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底数清、情况明、到户、到人。

    三是推动救灾工作标准化,让受灾群众知道受灾了大概能够得到多少救助,无论是倒房补助还是过渡期生活救助,都要有具体的标准和程序,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配合省级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标准,也要强化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包括社会监督,加强灾情核查,对虚报、瞒报灾情要按规定问责。民政部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对在救灾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进行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救灾资金用到受灾群众身上。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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