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律师眼中的司法体制改革

2017-07-21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彭雪峰

  《将改革进行到底》这部政论专题片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改革成就,特别是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篇章,看得我们法律人心潮澎湃、备感振奋,深化改革的信心更加坚定,对改革发展的前景也充满期待!

  面对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顽障痼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不讳言、不掩饰、不回避、不退缩。例如,针对冤假错案集中反映的司法体制问题,直击其根源与核心,强力推行司法责任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扫除了障碍。

  作为30多年来工作在司法一线的法律人,我对中国司法体制的痼疾和司法改革的难度深有体会。多年以来,司法领域“立案难”“执行难”“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盘根错节,纷繁复杂,成为迟迟啃不下的硬骨头,又因涉及固化的利益格局,改革难度可想而知。

  令人惊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改小组引领全国政法系统通过深入研究,找到恰当的突破口,咬定青山不放松,誓要啃下硬骨头,通过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省级统管等一系列改革,做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事”。一系列连环组合拳打下来,多年以来困扰司法权独立行使的难题迎刃而解。

  本轮司法改革不同于以往,从启动之初就由中央统筹部署,一些重大司改举措都由中央深改小组审定。

  细看各项改革举措,司法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但又不拘泥于解决眼前的问题,而是统一筹划、环环相扣,强调各项改革的协同配合。例如,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对法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于是催生了法官员额制,通过分类定岗、择优入额,推进司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同时,为了摆脱司法行政权力对审判权的干扰,推行省级统管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为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奠定人、财、物基础。

  如此改革,主次有序、缓急有致、张弛有度,彰显中央领导的大智慧和大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法治为民”“司法为民”,指出“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切入点,使法治建设惠及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实际效果”,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有所盼,改革有所应。前一阶段改革取得的成果振奋人心。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如船行中流,不进则退。我们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一员,以实际行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责无旁贷!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通过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将中华民族凝成一体,共同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大成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局主席)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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