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拐卖越南妇女的秘密“产业链”

2017-07-18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文凌

  “我想回家,我想我的爸爸妈妈。”16岁越南女孩阮琴玉(化名)的哭诉,让办案民警、检察官黯然神伤。

  一年前,这名还在越南读书的中学生,在学校宿舍门口被人用迷药迷昏后拐卖到中国,在收买人带她回家的途中被中国警方解救。

  2016年4月,中国警方打掉一个集拐骗、圈养、中介、收买“一体化”的跨境跨区域拐卖犯罪团伙。两年间,这一有75人的犯罪团伙拐卖了28名越南籍妇女,其中未成年女孩4名。

  由于此案犯罪嫌疑人多、被害妇女人数多,公安机关将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此案。

  今年2月以来,检方分批对这一犯罪团伙提起公诉,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开庭审理此案。

  值得关注的是,在被查获的75人中,收买人有48人。

  “没有买家就没有卖家,他们让无数家庭骨肉分离、痛不欲生。‘收买人口’和‘拐卖人口’一样,是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的公诉人说。

车站询问,引出一个惊天大案

  位于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河口瑶族自治县,与越南老街省一河之隔,一座大桥连接着两个国家,每天大量的人流来往于这个边境口岸。

  2015年9月1日,39岁的山东甄城县男子谭某来到河口县,根据别人介绍的经验,他向路边两个开“黑摩的”的人打听“哪里可以买到越南媳妇”。“黑摩的”熟门熟路地带他来到一个村寨,让他与一名年轻女子“相亲”。当天晚上,在谭某交了8万元人民币后,“黑摩的”用摩托车将他俩连夜从河口送到160公里外的蒙自市,准备乘坐9月2日早上的火车前往昆明,然后再转车回山东。

  因手中车票和证件不一致,这名女子引起了昆明铁路公安局蒙自站派出所民警的警惕。然而,女子对民警的询问不置可否且两眼茫然。旁边的谭某声称女子是他妻子,但却神色慌张、语无伦次。

  凭借多年的经验,民警们意识到其中必有蹊跷,就将他俩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询问。没想到,竟问出了一个惊天大案。

  根据谭某提供的线索,警方迅速在河口县将两名“黑摩的”男子抓获。两人交代,卖给谭某的越南籍妇女是向河口一对邹姓夫妇购买的,这对夫妇和其他多名中国籍人员伙同境外人员,将越南籍妇女拐骗入境后,再贩卖到内地多个省市。

  蒙自站派出所迅速上报案情,当夜,昆明铁路公安局专案组成立,公安部将其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第634号督办案件。

  按照部署,昆(明)河(口)铁路沿线各车站派出所加强了站车查缉。很快,屏边站查获一起同样的案件。紧接着,越来越多的单案被警方查获。根据对这些案件的分析,警方意识到,这是一个组织精密、分工明确、跨省、跨境的庞大犯罪网络。

  经过细致缜密的布控排查,2016年4月至5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云南、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河北、江西七省警方协同配合,分别在云南河口县、文山县、河北邯郸市、山东冠县、河南安阳市、安徽界首市、江苏盐城市、江西乐平市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75名,解救越南籍被拐妇女32名,缴获赃款12.76万余元、涉案车辆3辆。

神秘的“相亲”路

  当获悉即将被送回家时,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不禁欢呼起来。

  2016年6月至9月,中国警方将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分3批交接给越南警方,在历经数月甚至一年多的不安、恐惧、痛苦之后,她们终于和家人团聚。

  “我在越南认识了一个叫‘果’的男子,他说他喜欢我,要我做他的媳妇。”回忆当初被拐卖的经历,李翠(化名)心有余悸。

  她被“果”带到中国一户人家里,女主人将她锁在一个房间里,告诉她说“果”有事先回去了,让她先住下。几天后,她被男主人带到另一个村吃午饭,来了3个男子。其中一个男子仔细端详了她之后,问她是否喜欢他,是否愿意做他的媳妇。李翠表示不同意。

  夜里12点左右,已经入睡的李翠被女主人摇醒,让她收拾行李跟早上那个男子走。李翠不愿意,但被强行拉上了摩托车。天快亮时,他们“到了一个人很多的地方”,那个要她做媳妇的男子拉着她的手往前走。

  “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有一个公家人把我拦了下来,他问我话,我听不懂。”直到被中国警方解救,李翠才知道,她被叫“果”的那个男人拐卖了。

  结过婚的王氏燕(化名)曾经育有一个女儿,却意外丢失了。2016年4月,她想到中国找姐姐,一个越南男子说可以帮她找到姐姐。王氏燕听信了男子的话,跟着男子到了中国一户人家。在一个星期里,有三男二女不断让她通过手机看照片“相亲”,不愿意就威胁要杀了她。与她被关在一起的一个越南妇女一直在哭,她在王氏燕之前被人带走,再也没回来。几天后,又关进来一名年轻的越南女子。无奈之下,王氏燕答应跟中国男子张某“结婚”。直到她被解救,家人都不知道她被拐卖到中国。

  2016年4月,想到中国打工的17岁女孩李氏漫(化名)被一个越南老乡带到中国一户人家,和另外两名女孩一起被关在屋里,两个看守她们的人要给李氏漫找老公,李氏漫不愿意,就被打脸,他们还威胁要杀了她。一天晚上,她被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数小时后,他们在云南砚山县的一条高速公路收费站被中国警方查获。

  李氏漫不知道,购买他的人王某某曾以9.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另一名越南籍妇女,这名妇女在跟着王某某回到河南后便逃跑了。卖主李某某答应“补个差价”再给他找一个,王某某一个月后再次前往云南河口县,在回程中被警方抓获.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的起诉称:“本案28名被害人,均来自越南,其中有的已经结婚生子,有的还是在校学生。她们被人以欺骗或者下迷药等恶劣的手段强行带到中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货物’讨价还价,经过多次转手、层层加价后,被卖给陌生人当‘老婆’。”

中越边境线上的秘密“产业链”

  那么,这个从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存在了近3年的跨国拐卖越南妇女的秘密链条是如何形成的呢?

  检方指出,这个犯罪网络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是越南籍“供货人”;第二层是云南省内“供货人”;第三层是外省籍中间介绍人;第四层是收买人。

  其中,贩卖李氏漫等人的被告李某某,是整个案件的核心人物。越南籍“供货人”将越南妇女拐骗至中国境内后,交给李某某,他再将她们倒卖给云南或外省的中间人。据检方指控,李某某共参与拐卖23名越南妇女。

  李某某,绰号“小李”,云南建水县人。33岁的他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当驾驶员长途跑车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些外省人,让他帮忙介绍老婆。于是他到河口几经周折找到了越南供货人,这些人说他们有愿意嫁到中国的女孩,李某某便带着外省中间人和收买人去家里看。

  中越边境绵长的水路线上,有数十个非法渡口,那些被以打工、旅游等为由拐骗的越南籍妇女,被拐卖者偷渡到云南河口后,带到偏僻的村寨,由当地中间人圈养起来,有的几天,有的几周。在圈养人的严密监视、恐吓,甚至打骂、不给吃饭之下,加之语言不通,证件、手机被收缴,被拐骗的越南籍妇女根本无法逃跑。

  在运送被拐妇女出省途中,拐卖者十分谨慎。他们有的在隧道口、有的在村道边用面包车或摩托车接人,然后再送至几十公里外的服务站或火车站转乘大巴车、火车,逃避各种检查。

  公诉方指出:被告人在长期的拐卖中拥有了自己固定的角色,有的掌握了境内和境外的妇女来源渠道;有的负责在当地开辟销售渠道。这些被告人相互配合,不断将越南妇女卖往中国内地,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在这一链条上,被拐妇女被以6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卖给河南、安徽、山东、河北、江苏、江西等省市的收买人,而这中间介绍、圈养、供货等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均获得6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酬劳。

收买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这条‘产业链’之所以能产生,重要的原因是有收买者。”一位办案检察官说。

  23岁的王某某是河南省安阳人,邻村有个“媒人”,常到他家来说媒,告诉他们云南那边有女孩想嫁到北方,只收10万元左右的彩礼钱。

  “媒人”的花言巧语说动了王家。王氏家族一行多人从安阳来到河口,中间人温某和王某用面包车将他们带到南溪山上的一个路口,一个女人带着两个越南女孩过来。王某某看上了其中一个,于是到南溪镇上取了5万元给温某。傍晚时分,他们被温某等人用车拉到蒙自收费站之外的一条路上,在路边等大巴车坐到昆明,之后又坐火车回到河南。直到回家后,王某某才知道自己带回来的女孩是越南人。

  根据收买人供述,由于当地彩礼钱过高或自己身有残疾等原因,他们一直娶不上媳妇,听了别人的游说而到云南来买媳妇,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这些越南妇女的姓名、年龄和家庭情况。

  这些收买者中,有的人还从收买者变为拐卖者。

  61岁的被告人郭某,河南省内黄县人,2014年从河南到云南给儿子买了越南妇女后,发现其中有利可图,便在2015年至2016年间,多次到云南,将4名越南妇女拐卖出省。

  然而可悲的是,直到被抓获送上法庭,收买人都不认为自己有错;中间人也认为自己在做“婚姻介绍”,是成人之美而非拐卖妇女。

  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指出,“拐卖方之所以能形成如此成熟的‘产业链’,拐卖行为之所以如此猖獗,与收买方法制意识淡薄,认为当地找媳妇成本高、找媳妇难的观念分不开。他们的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任何社会风俗、习气都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必须肃清收买市场,才能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公诉人说。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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