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扶贫措施和资金使用精准才能确保精准脱贫

2017-06-23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汪三贵

    作者:汪三贵(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长)

    2016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240万人,比上年下降了22.2%。这一减贫速度高于2015年的20.6%和2014年的14.9%的贫困人口下降速度,说明2016年的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工作卓有成效。减贫进程的加快离不开中央扶贫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地方政府扶贫工作的不断改进,特别是贫困地区不断创新扶贫机制和资金使用方式。国家审计署对158个贫困县2016年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扶贫对象的识别和管理进一步精准。2016年在以往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动员大量的人员进村入户,核实情况。全国共剔除识别不准的人口900多万,补录新识别的贫困人口800多万人,从而使扶贫对象的精确度大幅度提高,为精准帮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办、国办出台11个《决定》配套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出台了10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在财政投入上,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为667亿元,增长43.4%;省级为493.4亿元,增长56.1%。为了满足精准扶贫的需要,使责任和权利统一,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县级整合并将项目和资金的审批权下放到县级政府。三是不断创新扶贫模式和资金使用方式。各地以激发贫困农户内生动力,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造血”能力为目标,重点探索如何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将贫困户纳入现代产业链中,解决贫困农户经常面临的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困难。主要模式是通过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帮助他们解决市场和技术问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贫困人口只需要参与生产环节中相对比较简单的生产活动或就业,这样就大大降低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风险。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整合利用贫困户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政府的优惠政策和扶贫资金、金融部门的信贷扶贫资金和保险政策来扩大生产规模和降低经营风险,并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的利益。各地也探索了各种类型的资产收益扶贫,增加贫困人口的资产性收入。四是在审批权下放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资金的监管和问责机制,使违纪违规的问题大幅度减少。这次审计的问题资金比例降至7.93%,比2015年的25.8%下降了17.9个百分点。

    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尽管工作在不断改进,但此次审计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精准识别工作不够扎实,有105个县的11.3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也仍然存在将不合标准的非贫困户建档立卡和村干部优亲厚友的问题。二是教育、健康、金融、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部分贫困家庭的学生未能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寄宿生补贴,一些贫困人口看病不能及时结算或未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部分贫困户未能享受贷款利率优惠和贴息补助;一些地区的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论证不充分和超标准建设增加贫困人口负担。三是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不充分。75%的抽查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进度慢,甚至没有出台相应的整合方案,一些地方整合资金不完整、拨付不及时、项目审批权也没有下发到县。84个县形成了19.54亿的闲置资金。四是仍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涉及问题资金3.81亿元。五是部分项目由于脱离实际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甚至出现扶贫资金垒大户而没有落实带动贫困户的利益机制安排。

    要完成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非常艰巨。这次审计结果为进一步改善今后几年的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地方政府应该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和资金管理方面。在精准识别上,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增加乡镇政府对村两委的监督,实行有控制的民主评议,防止村干部优亲厚友和家族势力对识别过程的干扰,确保识别的精确性和建档立卡的公正可靠。在精准帮扶方面,由于涉及的政策面广,地方政府首先需要充分理解各项扶贫政策并综合利用;其次是各业务部门需要相互配合、信息充分共享而不能各自为战;再次是充分了解贫困家庭和人口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助措施,真正做到因户因人施策,提高帮扶效果。在资金整合和管理方面,一是要敢于担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并充分利用各类扶贫资金。二是在充分行使资金和项目县级审批权的同时,全面推行项目和资金的公示制,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利用纪检、审计和驻村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信息优势加强监管;四是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的投入能取得显著的减贫成效。

【责任编辑:邓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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