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宝利国际处百万罚款 公司实控人周德洪“市场禁入”落空

2017-06-12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刘慎良

  宝利国际被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尘埃落定,此前各方预期的市场禁入措施落空,宝利国际董事长周德洪仅被罚款30万元。

  昨天中午,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自2015年11月24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起,这起长达18个月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该公司及众多高管应当轻松不少,仅仅被罚款111万元了事,之前被认为严厉的市场禁入措施并未出现。

  该公司股价相对低迷,今年一直在4.86元和6.66元的底部区间小幅波动,昨天报收为5.6元,微涨0.18%。

  证监会确认该公司有五大违法行为:未如实披露宝利俄罗斯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信息的变更情况。未如实披露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发展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未如实披露与俄罗斯联邦公路署签订的《俄罗斯联邦公路署和宝利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自查更正公告》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况。未如实披露与白俄罗斯国家石化公司及纳夫坦炼油公司签订的《意向备忘录》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未如实披露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等已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证监会指出,周德洪作为宝利国际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全面主管俄罗斯宝利的业务经营,在2015年7月至10月兼任宝利国际董事会秘书期间,对涉及俄罗斯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等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对上述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永勤在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25日任宝利国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宇定,董事徐建娟,2015年10月至调查日止任董事会秘书的王学良,均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宝利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德洪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永勤、张宇定、徐建娟和王学良均给予警告,罚款3万至10万元不等。

  此前,宝利国际披露,2016年12月29日收到了证监会发来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表示,对于上述责任认定,此前的调查已进行充分披露,同时拟决定:对宝利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德洪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等;此外,对周德洪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据《证券日报》报道,今年2月两位股民已起诉宝利国际,索赔总金额27万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预计几个月后安排开庭。根据司法解释,在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期间曾买入宝利国际,并在2015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虚假陈述索赔对宝利国际今后的经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败诉可能要承担巨额赔款。当时公司股东7.3万人,目前绝大部分适格股东仍在观望、尚未起诉。如果索赔人数和金额持续增长,可能会追加周德洪等有责任的高管为被告。宝利国际人士曾表示,目前公司已经接到来自33位投资者的索赔,涉及金额约100万元。

  据了解,宝利国际原名宝利沥青,是华东地区生产、销售专业沥青产品的龙头企业,在2010年10月26日登陆创业板。上市第二年,宝利国际的净利润就下滑逾两成,从2013年起,宝利国际的营业收入开始下滑。

  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责任编辑: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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