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捡到的钱该如何处理?

2017-03-27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尹建莉

  小数额的财物,谁捡到归谁。但只要有可能找到失主,我们的身份就必须不能是拥有者,而是暂时保管者。

  尊敬的尹老师,您好:

  我女儿(9岁)在楼下玩的时候捡到了十元钱,比较脏旧,拿回家一洗还能用,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如果交给老师,可是这钱也不是在学校里捡到的,不知交给老师是否合适。如果说交给父母,那么父母应该怎样处理这十元钱呢?

  孩子自己想要这十元钱,想用来买玩具,我一直没答应。我说:“如果是在学校捡到的钱,应该交给老师,可是这是在咱家门口捡到的,老师也不知道失主是谁,那怎么办呢?”孩子说:“那就送给我吧。”我说:“我需要考虑一下,过几天答复你。”今天孩子又提这个事,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说:“等等再说吧。”于是赶快给您写信。

  请老师指教,我该怎样处理这件事呢?非常感谢!

  尹建莉

你好:

  捡钱这件事,大部分人都碰到过。当大人们捡到十元钱,只要找不到失主,基本上都是自己花了,估计你也是这样处理的。但我们对待孩子却另有一套标准,哪怕是一分钱,也应该“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但如果我在这里给你建议,说这十元钱就给孩子,让孩子花去吧,你一定会感觉吃惊。

  我想,你之所以不愿意把这十元钱给孩子,应该是有两方面考虑:一是捡到的钱不属于孩子,不应该据为己有;二是捡到钱就算自己的,可能会让孩子产生占小便宜心理,损害道德。

  我们先来看看第一点。

  当一张丢失的纸币像垃圾一样躺在泥土里,它的价值其实已经灭失了,随时会被一股风或一场雨带到下水道或垃圾场,彻底腐烂消失。丢失这张纸币的人,已为自己的不小心付出了十元代价,但这点代价对于他的整个生活完全没有影响,他甚至都不会发现这件事,发现了也仅仅是增加一点经验,让自己以后小心点。让这张已经是垃圾的废纸重新具备价值的人,是你的孩子。她敏锐的眼睛发现了它,捡起来,拿回家洗干净,于是这张一文不值的废纸又变成了十元钱——可以说是孩子创造出了这十元的价值,这钱理所当然属于孩子。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虑,那么我们再这样来推演一下,如果钱是在学校捡的,交给老师了,那老师应该交给谁?老师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用作班费——这不过是把一个人“据为己有”变成了全班师生共同“据为己有”——平摊了的“据为己有”难道就更高尚些?我们的文化一直是消解个人,消灭个性,这是一种可悲的文化,各种“平摊”思想就是这种文化的具体表现。第二,假如老师觉得留在班里也不合适,交给了学校财务科,那财务科该交给谁?财务科交给教育局,教育局交给谁?有人可能会说教育局应该交给国家。可是“国家”是一个抽象概念,不是具体的部门,谁可以代表国家来收这十元钱呢?也许应该最终交给财政部。假设最终这十元钱交到国家财政部了,那么请让我们核算一下逐级上缴这十元钱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逐级上缴要有多少手续,涉及多少人、多少规章制度,需要通过多少环节……即使真的到达财政部了,其耗费的成本将数倍于上缴的价值。所以,一般小数额的财物,谁捡了归谁,已经是这个社会的常识了。

  成人这么在意孩子捡了钱后怎么办,是出于多年的思维惯性。很多人面对生活中的问题时,不去仔细推敲琢磨,下意识地拍脑袋作出判断。其实只要让事件落地,诚实地想一想,可能就会另有答案。比如,有人曾经计算过,如果全国13亿人民都给他一分钱,他马上就是千万富翁了,现在人们谁还在乎一分钱,我相信全国人民遇到这样的机会,也乐意贡献出一分钱去成全一个人的“富翁梦”。事情如果只是这样推算,发财真是件很简单的事,但这里面有一个细节没有被考虑到,即如何收集13亿个一分钱。假设真有人去这样做,他宣传及收集的成本将使他入不敷出、倾家荡产,所以迄今为止从来没有人通过这种途径发财。

  同理,中国人唱了几十年“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儿歌的旋律是很优美的,但人们在标榜美德时,却没有人替“警察叔叔”想想,他收到钱后怎么办。“警察叔叔”收到钱后也有上面提到的层层上缴的问题。

  再来看看第二点,花这个钱是否会损害孩子的道德。

  十元钱数额并不大,失主不太可能返回来寻找,你们也没必要动用太多的力量去寻找失主,那么它就可以为孩子拥有,孩子想怎样支配都可以。并非“不劳而获”都是坏的,若说不劳而获,中彩票是不是?炒股发财是不是?继承遗产是不是?孩子捡到十元钱,与大人突然中彩一样,都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我们只需坦然地接纳就好,不必有内疚,也不存在道德上的损害,孩子最多觉得自己运气好,捡到了钱,他不会傻到认为自己可以经常去捡钱,从而不思进取、守株待兔。

  真实和善良是道德存在的第一条件,首先是真实,失去这条,善良也成了伪善,道德也成了虚假道德。此时若强迫孩子放弃这十元钱,那才是不近人情且虚伪的,对孩子的道德成长并没有好处。

  必须说明一下,以上观点,并不是说只要是捡到的就可以据为己有,而是说要区别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比如,孩子捡了一万元(甚至数额更大)或一台电脑,我们知道失主一定在焦急地寻找着,也许这是一笔救命钱,也许电脑里储存了一个人数年的科研心血,这种情况下绝不可以把偶遇之物据为己有,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努力寻找失主,因为这丢失的财物可能会对一个人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无论如何,只要有可能找到失主,我们的身份就必须不能是拥有者,而是暂时保管者,妥善地替失主保管好东西,直到安全归还。哪怕是十元钱,只要认为能找到失主,也不应该自己拿起来——相信你已理解这种区别,以后遇到类似的事就很好处理了。

  祝福你。

  本文选自《好妈妈胜过好老师2:自由的孩子最自觉》

【责任编辑:袁瑞】
H5频道
图片阅读
今日头条速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