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保护趋于预防性保护 督察效果良好

2017-02-24来源:中国网 作者:伍策 冷竹

  中国网2月24日讯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公布。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接受《中国文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划》设计布局了27个关系全局,其中文物保护工程12个,文物保护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

  刘玉珠表示,“十三五”时期,文物保护要实现“两个转变”。即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转变,确保文物安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推进长城保护计划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遴选,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提升考古在文物保护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宝贵价值的认识。加强可移动文物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公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和普查成果。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去年,国家文物局开展了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和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取得了良好效果。刘玉珠提出,“十三五”时期,针对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要突出抓好四件事:

  一是完善国家文物督察制度,构建“国省督察、市县执法、社会监督、科技支撑”的文物执法督察体系,依法督察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情况,依法督办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

  二是充实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完善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文物违法案件分级处置、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和约谈通报曝光机制。

  三是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强化科技、装备在文物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审核质量负责制,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刘玉珠提出,贯彻执行好《规划》,是各级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的重要职责。通过抓实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经费保障、人才基础、规划评估“五个抓实”,部署而且重落实,不仅抓节点、而且抓督察,确保持续用力、精准落地。(伍策 冷竹)

【责任编辑:赵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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